2017年度上海市“科技创新行动计划”科学仪器、化学试剂领域项目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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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报条件分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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项目详情
项目名称: 2017年度上海市“科技创新行动计划”科学仪器、化学试剂领域项目 项目级别: 省级
项目状态: 有效 政策类型: 项目、奖励申报政策
受理部门: 市科委办事大厅地址:徐汇区钦州路100号1号楼。 受理部门联系电话: 021 8008205114(座机)4008205114(手机)
园区咨询: 园区咨询联系电话:
联系人: 网址: http://www.stcsm.gov.cn/gk/kxjgxm/ktsbzn/349234.htm
所属国家: 中国 所属省份: 上海市
所属城市: 所属区县:
政策依据: 《上海市科技创新"十三五"规划》
申请时限

2017年3月30日-2017年4月19日

政策享受

每个项目不超过150万元

申报指引

项目网上填报起始时间为2017年3月30日9:00,截止时间为2017年4月19日16:30。市科委办事大厅集中接收书面材料时间为2017年4月14日至4月20日,每个工作日9:00~16:30。逾期送达的,不予受理。
  
  所有书面材料采用A4纸双面打印,一式一份,须签字盖章齐全。使用普通纸质材料作封面,不采用胶圈、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。

申请条件

1、项目申报单位应当是注册在本市的独立法人单位,具有组织项目实施的相应能力。其中,专题一、三的申报主体必须是企业。
2、已作为项目责任人承担市科委科技计划在研项目2项及以上者,不得作为项目责任人申报。
3、项目责任人应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性,不含涉密内容;申报单位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。
4、多家单位联合申请时,应在申请材料中明确各自承担的工作和职责,并附上合作协议或合同;国内外合作项目必须有合作协议,涉及知识产权实施许可或知识产权转让的须提供相关复印件等材料。
5、申报主体为企业的,要求企业自筹经费与市级财政资助经费之比不低于1:1。专题一优先支持长期从事本领域的科学仪器制造企业。医疗器械及生产设备、机械装备以及平台建设等,不属于专题一的支持方向。
6、专题二主要针对30万以上的大型科学仪器对外共享服务开展配套研究工作,支持仪器操作应用人员、实验人员开展有关测试、实验方法研究工作,不支持围绕科学仪器开展的科学研究、基础研究、技术开发等高端科研工作。
7、专题三:申请承接全部研发方向的企业,要求近3年年均产值不低于1亿元,产品储备不低于1万种,优先支持有市场影响力较大高端试剂品牌与电商平台的企业或机构,并有承担并完成市级政府大型科研项目的经验。申请单个研究方向的企业,必须有较强的研究团队和较好的前期研究基础,具备实施项目研究的必备条件。项目成果必须要形成实物产品与品牌以对接市场;无品牌及相关市场能力的,可以与有相应条件的企业或机构联合申报,以利于资源整合、品牌与市场化运作。

申报资料

申请人通过“中国上海”门户网站(www.shanghai.gov.cn)进入“上海市财政科技投入信息管理平台”,网上填报项目建议书,并在线打印书面材料(非由申报系统在线打印的书面材料,或书面材料与网上填报材料不一致的,不予受理)。

备注

网上填报备注:
  
  (1)登陆“中国上海”网站(http://www.shanghai.gov.cn/);
  
  (2)网上政务大厅—审批事项—点击“上海市财政科技投入信息管理平台”图片链接进入申报页面:
  
  -【账户注册】转入注册页面进行单位注册,然后再进行申报账号注册(单位注册需使用“法人一证通”进行校验);
  
  -【初次填写】使用申报账号登录系统,转入申报指南页面,点击相应的指南专题后开始申报项目;
  
  -【继续填写】登录已注册申报账号、密码后继续该项目的填报。
  
  (3)有关操作可参阅在线帮助。

申请资料模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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