项目名称: | 中央千人计划-青年项目 | 项目级别: | 国家级 |
项目状态: | 有效 | 政策类型: | 人才政策 |
受理部门: | 各领域牵头组织 | 受理部门联系电话: | |
园区咨询: | 园区咨询联系电话: | ||
联系人: | 网址: | http://www.1000plan.org/qrjh/section/2 | |
所属国家: | 中国 | 所属省份: | |
所属城市: | 所属区县: | ||
政策依据: | 2016年国家“千人计划”申报工作的通知 |
以当年度通知为准 |
人才与企业获得的补助都因地域政策、单位不同而有不同。具体各地人才计划可查看以下网址:http://www.1000plan.org/qrjh/section/2?m=rcrd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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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引进主体为高等院校、科研机构、中央企业、部分金融机构。申报人应取得博士学位,年龄不超过40周岁,并有3年以上连续海外科研工作经历。 |
高等院校、科研机构、中央企业的申报人,按要求填写《国家“千人计划”申报书(青年项目)》及相关材料。中央部门所属高等院校报教育部汇总,中国科学院所属院所报中国科学院汇总,中央部门所属科研机构报科技部汇总,中央企业报国务院国资委汇总,之后报自然科学基金会。省(区、市)所属高等院校、科研机构按程序报所在省(区、市)党委组织部,由省(区、市)党委组织部报自然科学基金会。同时,用人单位通过国家“千人计划”(青年项目)申报评审系统(http://pingshen.1000plan.org)上传相关材料。详见国家“千人计划”网站(www.1000plan.org)发布的申报须知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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提示:上传文件数量不得多于20个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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