项目名称: | 中央千人计划-创新人才长期项目 | 项目级别: | 国家级 |
项目状态: | 有效 | 政策类型: | 人才政策 |
受理部门: | 各领域牵头组织 | 受理部门联系电话: | |
园区咨询: | 园区咨询联系电话: | ||
联系人: | 网址: | http://www.1000plan.org/qrjh/section/2 | |
所属国家: | 中国 | 所属省份: | |
所属城市: | 所属区县: | ||
政策依据: | 2016年国家“千人计划”申报工作的通知 |
以当年度通知为准 |
人才与企业获得的补助都因地域政策、单位不同而有不同。具体各地人才计划可查看以下网址:http://www.1000plan.org/qrjh/section/2?m=rcrd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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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报人一般应未全职在国内工作;已在国内工作的,时间应在一年以内。引进后应全职在国内工作不少于3年。累计申报次数不超过2次。其中,人文社科项目申报单位为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,重点引进知识产权法、环境与资源保护法、国际法、国际经济法、国际关系、外交学、心理学等专业的急需紧缺人才。 |
申报材料包括关于2016年国家“千人计划”申报情况的报告、申报书及附件、海外高层次人才简要情况表、国家“千人计划”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。申报书和附件应合并装订,海外高层次人才简要情况表和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另附。报送材料时,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1份和电子文档,电子文档内容应与纸质材料一致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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