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央千人计划-创业人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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价格:面议
申报条件分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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项目详情
项目名称: 中央千人计划-创业人才 项目级别: 国家级
项目状态: 有效 政策类型: 人才政策
受理部门: 各领域牵头组织 受理部门联系电话:
园区咨询: 园区咨询联系电话:
联系人: 网址: http://www.1000plan.org/qrjh/section/2
所属国家: 中国 所属省份:
所属城市: 所属区县:
政策依据: 2016年国家“千人计划”申报工作的通知
申请时限

以当年度通知为准

政策享受

人才与企业获得的补助都因地域政策、单位不同而有不同。具体各地人才计划可查看以下网址:http://www.1000plan.org/qrjh/section/2?m=rcrd

申报指引

申请条件

创业人才
申报人一般应在海外取得学位,不超过55岁,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:
1、拥有的基数成果国际领先,或填补国内空白,具有产业化开发潜力;
2、有海外创业经验或曾任国际知名企业中高层管理职位,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;
3、申报回国时间不超过6年,企业成立2年以上、5年以下。

申报资料

 申报材料包括关于2016年国家“千人计划”申报情况的报告、申报书及附件、海外高层次人才简要情况表、国家“千人计划”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。申报书和附件应合并装订,海外高层次人才简要情况表和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另附。报送材料时,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1份和电子文档,电子文档内容应与纸质材料一致。

附件材料一般应包括: 1、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; 2、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; 3、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工作合同或意向性工作协议复印件; 4、在海外任职的证明材料; 5、主要成果(代表性论著、专利证书、产品证书)复印件或证明材料; 6、领导(参与)过的主要项目证明材料; 7、奖励证书复印件; 8、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。对创业人才,除以上材料外,还应提供创办企业证明材料(营业执照复印件、股权构成材料等)、公司章程、商业计划书、经第三方审计的上年度企业财务报表(资产负债表、损益表、现金流量表等)、由税务部门出具的最近3年完税证明。对文化艺术人才,除以上材料外,还应提供相关影像资料。
顶尖人才与创新团队项目采取一事一议,申报材料单独报送。其他项目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15日。

备注

申请资料模板
提示:上传文件数量不得多于20个。
模板名称 模板格式 操作
服务保障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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